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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院纪委转发《教育部关于实行
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》


   

    5月9日,学院纪委为进一步规范招生管理,增加招生工作透明度,更好地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,确保公平公正,建立和完善以“六公开”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,严格执行招生工作“六不准”,把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和系统工程抓紧抓实。转发了《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》,要求各单位、各部门结合实际,认真贯彻落实。